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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5-03-10

根据十三届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4月1日至6月14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8月28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第一个方面聚焦的问题

1.问题一:对党中央及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二是及时学习党中央及省委重要会议精神,中心组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三是参照区委细则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频次、效果,确保解决学习不及时问题。

2.问题二: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

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检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将理论学习转化为具体思路和举措,制定完善《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检察院办事不找关系指南》;二是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的法治部分,制定《太和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学习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意见》。

3. 问题三:“四大检察”职能发展不均衡、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民事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监督,巡察整改期间大力拓展案件来源和线索渠道,精准监督。二是结合我辖区特点,全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已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8份;三是公益诉讼方面,今年以来公益诉讼已立案29件,制发行政公益诉检察建议27件,另外还有20余件线索正在办理过程中;四是人员配备方面,今年通过省检察统一招录方式为第三检察部配备书记员1名,扩充了民事、行政办案力量。

4. 问题四:公益诉讼案件覆盖面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在做强公益诉讼传统领域工作基础上,重点办理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目前已办理“老年人权益保护和养老补贴发放”案件13件,文物保护案件2件,无障碍设施案件6件,国有财产保护案件1件,军人权益保护案件1件,电信诈骗案件2件,扩大了公益诉讼案件领域覆盖,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5. 问题五:对公安局立案及刑侦活动和法院审判活动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提高对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以及审判监督的重视程度,依托侦协办组织案件会商10余次,充分发挥了协调枢纽作用。

6.问题六: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刚性”未得彰显。

整改情况:一是我院提出的针对性检察建议均被行政机关采纳,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提升监督质效,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配合,共同解决同类问题多发和老问题复发的难题,我院还拟定了“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以制度的优势保障公益诉讼案件效果的常态化;三是对于那些久治不绝和整改不到位的侵害公益问题,进一步找准症结原因,依法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尽责。仍不能解决的,及时请示上级院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力争通过上述途径全力加强检察建议的“刚性”。

7.问题七:检务公开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检务公开相关规定与要求,指派专人负责门户网站更新维护,定期更新年度工作报告、院领导信息,目前信息已更新完毕;二是在门户网站检务公开栏增设检务须知专栏,为外地律师阅卷提供指引,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

8.问题八:执行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强素质优结构,配备1名司法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资深检察官为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夯实把关根基,提升了检委会工作质效;二是细化工作流程,着力加强检委会规范化建设。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围绕《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出台《太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工作办法》,明确议题提请报送时限及流程,规范组织检委会委员阅卷程序,进一步突出检委会对重大案件的决策、指导和监督功能,充分发挥程序上“过滤”和实体上“把关”作用。

9. 问题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院领导带头落实办案制度,深化落实院领导接访制度,累计接访22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二是组织业务骨干,作为授课教师,参加“机关开讲了”活动,紧密结合发生在我区的典型案例,对全区党员干部进行反诈宣讲,构建防范经济风险、金融风险的安全屏障,做到防治结合,寓治于防。

10. 问题十: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检察院网上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方案(试行)》,设立新闻发言人2名,由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副检察长担任主新闻发言人,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担任副新闻发言人,参加太和区新闻发言人培训会,提升新闻发言人素养;二是持续加强对网评员队伍的督导,及时关注涉检舆情,参与舆情引导;三是加强对外发布信息审批,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对外发布信息由部门把关,分管院领导审批,并报政治部备案审查,最大限度减少舆情发生风险。

11. 问题十一:涉密岗位用人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增加办公室人员配备,厘清涉密岗位,由政法专项编制人员担任我院档案员,并负责保密工作;二是压实岗位责任,强化保密、档案管理培训,严防泄密情况发生。

12. 问题十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树牢平等保护市场主体观念,结合办案深入走访相关企业和企业家代表,创新完善服务措施,拓展案件线索来源,进一步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二是为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不断拓展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广度深度,我院聘请三家企业作为我院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督员单位,以自觉接受监督提升服务水平。

二、第二个方面聚焦的问题

1. 问题十三: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会上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院党组分别向区委和市检察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各1次。常态化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长期坚持形成长效机制。

2.问题十四:执行“一岗双责”有欠缺。

整改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领导谈心谈话5人次,针对廉洁自律内容着重涉及,院领导之间及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之间开展谈心谈话,谈话内容均涉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2. 问题十五: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全省警示教育大会和郝鹏书记讲话精神,教育引导严守六大纪律,做六种人;二是制定廉政教育计划,对相关廉政教育内容进行提前部署;三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全院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忏悔者说》,该纪录片反映我省政法领域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

3. 问题十六: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沟通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组,巡察开始后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8次,汇报相关工作,发挥派驻纪检组监督职责;二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前,征求派驻监检组意见,对拟提拔或晋升同志进行廉政审查,排除廉政风险,共联审5人次。

4. 问题十七:工程项目管理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专门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建立《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明确从工程建设的前期研讨到财政审核等一系列流程事项,弥补管理漏洞;二是定期召开预防廉政风险问题会议,对已开展的工程项目进行自查,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6.问题十八:执行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针对院听证室建设项目及结算未经财政评审等问题,规范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坚持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6. 问题十九:公车维修未履行审批手续。

整改情况:针对无公车维修事前审批手续问题,完善公务用车维修审批流程,制定《公车管理制度》,将公车维修事前审批单并纳入日常管理,严格遵循公车维修事前审批、事后检查、付款审核的全链条审批流程。

7. 问题二十:办公用品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合同无采购双方公章及签字及时开展自查工作,对办公用品采购相关手续不全的问题,全面排查、严肃整改,将部分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确保账实相符;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日常的管理和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及履职能力,在票据报销和审核中,注重细节把控,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8. 问题二十一:检察官津补贴发放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未按要求制定津补贴发放具体管理制度问题,组织认真学习相关津贴补贴文件,严格落实相关津贴、补贴发放要求;二是严格工资及津贴发放审批,对于工资津贴调整变动,组织部门审批通过前不予执行。

三、第三个方面聚焦的问题

1. 问题二十二: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党建工作;二是要求党组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与组织生活,又要提高站位,结合职能权限,推动支部及党小组工作,将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引领检察业务工作。

2. 问题二十三: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不严格。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完善修订《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度,在重大事项中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3. 问题二十四: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党组成员之间以及和群众开展谈心谈话,各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对照检查材料。

4. 问题二十五: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二是支委会对支部工作进行了部署与安排,制定了党课计划;三是加强培训督导,完善相关记录,确保准确。

5. 问题二十六:党日活动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规范支部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员活动,积极组织支部成员开展捐款活动2次,前往北普陀山开展团建活动1次,避免了党员活动日内容单一。

6.问题二十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党员发展标准和程序,对发展党员程序进行规范化,支部接收预备党员2名,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接收预备党员。

6. 问题二十八:党小组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发挥党小组作用,第一党小组、第二党小组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党小组活动,并将党小组活动及时进行记录,党小组组织2次捐款活动;二是组织第一党小组党员走进太和区农工商小区开展义务劳动,丰富党小组活动,与第三检察部联动开展巡河工作,清理河道垃圾。

四、第四个方面聚焦的问题

1.问题二十九: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部署会和领导小组推进会分解整改落实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改落实、责任人、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以及完成时限;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结合各自分管领域认真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对照检查材料;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在日常工作、办案中回溯巡察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检察履职实效。

2.问题三十:对巡察整改问题推动解决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认领问题,推动整改。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推进挂账问题解决。三是深入开展实地法治宣讲,9月开学季发动检察官法治副校长进校园,通过模拟听证会等形式开展具有检察特色的“开学第一课”,使学生们丰富的法治知识,感受法治的力量和温度;走进属地幼儿园,进行宪法宣传教育。

3. 问题三十一:正风肃纪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组织对任命的中层干部开展民主测评;二是对政治部主任试用期满进行转正考核。

4.问题三十二:执行 “三个规定”十项措施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三个规定”,进行宣讲;二是领导小组听取了检察人员“三个规定”执行情况,针对2024年以来个人重大事项填报情况进行通报;三是政治部主任列席检察委员会,监督办案人员“三个规定”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16-5081528;邮政信箱: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07号;电子邮箱:jzthjcy@163.com

中共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