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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上午,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会议由本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李首山主持,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公诉、侦监部门全体干警参加。
在锦州市检察院召开的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本院第一时间积极响应,立即召开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会上,本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张秀梅对本院2018年全年扫黑除恶工作做了总结回顾,对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就下一步“回头看”整改活动进行任务分解,并带领大家对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四个文件进行学习,将四个文件作为今后工作办案指导依据。
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李首山指出,今年是专项斗争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要打好“攻坚仗”,全力侦办涉黑涉恶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坚决查处背后“关系网”、“保护伞”。 李检强调,一要认真领会上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二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高办案效率。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