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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区检察院开展水源地公益诉讼保护监督行动

  2024-10-24

 

       6月27日,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检察院走进锦凌水库库区,深入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检察监督行动,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排除饮用水源地环境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水质量、饮水安全和生命健康。
    从库区工作人员处了解到,锦凌水库是锦州市唯一饮用水源地,“七一”前夕,将实施饮用水试运行,介时将改写锦州市民饮用地下水的历史。
       

     为保障水源地排除环境安全隐患,太和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对小凌河流域、锦凌水库库区是否存在排污、采沙、倾倒垃圾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要求水利等部门积极协调乡(街)政府及时予以管护。同时,积极与太和区河长办公室、锦凌水库管理局建立长效沟通协作机制,互设了信息联络员。要求对可能出现的河道、库区“四乱”问题,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邀请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监督过程中,太和区检察院对小凌河流域河道、锦凌水库库区现场进行了拍照,为后续的公益诉讼案件,提供证据支撑。下一步,将根据检查活动的情况,及时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保障水源地生态安全。
   

           太和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李朝晖检察官指出,小凌河是锦州人的母亲河,锦凌水库是锦州市的水源保护地,保护好母亲河、守卫好水源地,是每一位锦州市民的共同责任。今后,太和区检察院将更好地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力打好“绿水青山”太和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