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8月13日下午,太和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员额制检察官遴选考核工作会议,对通过辽宁省遴选考试的6名检察官助理进行遴选考核,政治部及干警代表考核全程监督,技术部门对考核进行录像监督,确保遴选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会上,太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齐辉强调要全体干警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以检察事业发展的高度和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作出综合评价,严禁拉票和打人情分。政治部副主任迟长余传达了《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遴选入额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就考核标准做了详细解读,并强调了民主测评和业绩考核的要求和纪律。6名参加遴选检察官助理结合2018年以来工作进行了述职演讲。全体干警分别从政治素质、职业素养、法律政策水平、办案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对参加遴选干警客观公正地进行了考核评价。
为保障公平公正,太和区检察院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齐辉任组长的遴选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在听取述职演讲后,由参加遴选干警所在部门干警依据申请考核人员近三年的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情况,对其进行办案业绩考核。由分管院领导结合办理案件质量、数量、效果,从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办案效率、办案效果等方面的对申请考核人员的办案能力提出评价意见。
本次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员额检察官遴选标准,以职业操守、办案能力和办案业绩为主要考核内容进行审查。严格做到考核过程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统一程序,将考核工作相关信息公示。目前,已完成对参加遴选考试合格的干警的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等相关程序,并将总成绩张贴公示,接受干警的监督。
据悉,这是2017年以来,太和区检察院组织开展的第三批员额制检察官遴选。太和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检察官法》、《辽宁省检察机关2021年遴选员额检察官工作方案》等制度规范,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遴选考核,客观评价检察干警工作实绩,确保将理论扎实、能力突出、经验丰富、作风优良的检察干警遴选入额,让优秀司法人才向办案一线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