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常态化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凝聚司法合力,9月26日下午,太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齐辉列席太和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对张某某贪污、受贿罪和张某某洗钱罪两件案件进行讨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会上,承办法官对案件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与会人员深入研讨,齐辉代检察长围绕犯罪事实、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检察意见,同时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方式之一,希望法检两院能够加强协作共同努力,将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工作打造成“检法”双方学习交流的平台,相互学习、促进和借鉴,总结司法经验,提升司法质效,让检察权和审判权在制衡中共同推进司法公正。
下一步,太和区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加强与法院沟通联系,持续抓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的落实,牢固树立多赢、双赢、共赢的理念,着力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实质化,实现司法公平正义最大化,努力做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