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太和区检察院财务管理行为,完善监督机制,3月15日,锦州市审计局派遣审计组对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常规审计工作。锦州市审计局副局长张光勇、太和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齐辉出席审计对接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参加会议。
张光勇强调,这次是常规审计。审计监督主要是经济监督,经济监督的背后,是在审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和担当尽责。一是,要充分认识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审计工作是为党执政、为民服务,是中央在新时期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二是,要充分理解审计工作。希望太和区检察院及领导干部要全力支持配合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是治已病、防未病,这既是对政府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经济行为的全面监督和检查,也是保护干部的重要措施。三是,审计组要切实保质保量做好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做到依法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严格执行各项审计纪律和制度,充分发扬严谨、细致、扎实的工作作风,一丝不苟地把审计工作做好,以过硬的素质和良好的形象,维护好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齐辉代表太和区检察院党组表示,欢迎市审计局审计组进驻太和区检察院开展常规审计,这是院党组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和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认真落实“质量建设年”和巩固锦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成果的有力措施。一是强化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财务审计提出的不规范的问题,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梳理归类,深刻分析原因,全面整改。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常备规矩意识和追责意识,将思想与行动统一到财务审计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上来,坚决杜绝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二是结合实际,认真整改。针对具体的问题,逐一对照整改,加强审核政府采购程序和合同签定的规范性,严格遵循使用公务卡等制度规定。三是细化责任,落实制度。认真接受外部审计检查,健全单位内部审计制度,检务督察部门做好年度内审工作,严格按照“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财务部门把好初审关,明确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完善《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财务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更加科学规范。
会议就邀请审计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达成了初步意向。
(通讯员:梁天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