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初,太和区检察院同时受理了两起交通肇事案件,该院办案中及时贯彻省院高鑫检察长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的要求,充分利用第三方保证金提存和检调对接机制,以新观念适应刑事检察新变化,进一步彰显“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检察温度,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盼。
案件一:2022年12月21日,刘某驾驶两轮电动车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被害人崔某抢救无效死亡。经审查,刘某认罪态度较好,表示愿意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但是由于被害人的前妻及孩子在外地,刘某与被害人家属无法及时取得联系,导致迟迟未能达成和解协议,刘某一直在看守所被羁押。承办检察官发现问题之后,主动与刘某家属及律师进行联系沟通,提出了可以适用保证金提存的方式,来确保被害人可以得到赔偿。刘某将保证金提存至其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后,太和区检察院做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法有尺度亦有温度,在这个案件中,承办人没有机械司法、消极被动的办案,在积极推进了刑事检察赔偿保证金提存机制的适用的同时达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
案件二:2022年10月21日李某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被害人张某当场死亡。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某认罪态度较好,并表示愿意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同时了解到,李某的车辆只有交强险,没有商业险,李某家中女儿正在外地读书,妻子没有工作,其为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双方就赔偿金额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承办检察官意识到本案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不但被害人能从中得到相应的赔偿,犯罪嫌疑人能重新回归家庭、回归社会,更加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检察官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经过三轮沟通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
事后,太和区检察院就此案召开了听证会,听证员通过听证评议,认真了解案情后逐一发表意见,大家一致认为,这起交通肇事案的听证,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对案件的处理既严格依据了法律,又兼顾了情理,彰显了司法公正,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李某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认为检察机关对拟不起诉案件组织开展公开听证,切实增强了司法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是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贯彻“宽严相济”形势政策、人性化司法的充分展现。
在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背景下,利用“检调对接”的工作机制,主动化解社会矛盾,挽救了犯罪嫌疑人的同时也挽救了他们的家庭,促进和谐社会,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接下来,太和区检察院将继续从案件实际出发,依法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与法律责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公正处理案件。在“检调对接”工作中保证全程监督调解的保密性、自愿性、合法性和公正性,了解当事人悔过与谅解情况,努力画出当事人之间最大的同心圆,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供稿单位: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检察院
供稿单位:霍颖、梁天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