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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解读,分解责任——太和区人民检察院传达贯彻《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

  2024-10-24

4月17日上午,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辽宁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2023-2025)》(以下简称《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会上,齐辉检察长传达了省委郝鹏书记的批示要求,原文学习了《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的具体内容,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谈体会、话落实。

会议指出,省院围绕“辽宁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精心制定的《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站位高、措施实、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是对检察定位的新解读,对检察职能的深加工,对检察履职的高要求。《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是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三年行动的宣言书、军令状,更是全省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总体工作的任务书、路线图。

会议强调,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辽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要牢牢把握《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的总体要求、根本任务、具体目标,将推进落实《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作为检察履职的重大任务,融合全国、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结合太和区院检察工作实际,做好细化落实。将检察工作的重点融入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这一宏伟蓝图,使各项检察举措更有针对性、实效性,更好体现太和检察实践特色。

会议要求,一要凝心聚力抓落实。要充分认识《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全院一盘棋,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锚定“争先进位”的目标,大力提高主动服务保障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的自觉性,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更好展现检察担当作为。二要深耕细作抓落实。各内设部门要将《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作为工作纲领和行动指南,对标对表,细化时间表、路线图。围绕各自的检察职能继续压担子、细措施、补短板、创品牌。在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创新辽宁、美丽辽宁、幸福辽宁建设上坚持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推进,确保责任到人、落实高效。三要推陈出新抓落实。要紧密结合“两条主线、抓住三项重点、落实四个全面、用好五个抓手”工作思路,勇争一流,发挥基层检察院司法实践特色优势,履职尽责,解放思想,激发创新。不断解新题、破难题,在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的道路上激荡新气象、成就新作为。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了辽宁开展主题教育工作的意见和相关会议精神

撰稿:冯勇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