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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改诈骗 检察为民暖人心

  2025-10-22

“公正检察,执法为民,法亦有情,温暖人心”。10月20日,一起诈骗案件的被害人来到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检察院,将一面锦旗送至检察官张宏达的手中,表达自己对检察机关的诚挚感谢。


2025年初,检察官张宏达承办了一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郭某在2023年期间多次以向锦州中学、送粮食为由,从被害人韩某处骗取大米、白面、色拉油等农副产品以及电动车一辆,经鉴定总价值人民币5万余元。

在审查起诉期间,检察官对被害人进行告知后,被害人称还有沉积了五年的隐情:在2021年期间犯罪嫌疑人郭某就以同样的方式骗取其40余万元,并且还有其他被害人被其诈骗10万余元但因当时不懂法,被害人仅提起了民事诉讼,判决也已经生效。承办人了解情况后积极指导公安机关侦查,立即调取当初的民事判决进行研判,审查后发现,从当初的民事判决显示,郭某采用同样的诈骗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应当以诈骗罪一并移送审查起诉。

2025年10月,太和区人民法院将前后多起诈骗事实一并审理,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韩某、徐某全部经济损失,原审民事判决已由审判机关依法处理。事后,被害人将锦旗送到太和区人民检察院,并称终于在检察官的努力下得到公正判决。